暂时进出口是指开展经济技术。科技文化合作交流需要,而暂时进出口(境外)的具体用途则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的进出境原状复运出(进)境的制度。
按照临时进出口分类:
1.展览会、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使用的物品;
2.文化。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用具;
3.新闻报道或摄制电影。电视节目所用器械。设备和供应品;
4.进行科学研究。教学、医疗活动所用仪器、设备和供应品;
5.本款1至4项所列活动所用的运输工具和专用车辆;
6.货样;
7.用于安装。调试。检测设备所用的仪器。工具;
8.装载货物的集装箱;
9.非商业用途的其他货物;
10.海关核准的其他临时进出口货物。
通关程序:
1.进(出)口前的备案;
2.输入(出)口报关;
3.使用期内的海关核查;
4.回返(进)口申报;
5.注销关卡。
临时进口、出口货物因其进出境行为是暂时性的,也就是说,货物的最终消费地或使用地不在入境国,因此,无法按照一般的进出口货物来管理临时进出境货物,国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,对临时进出境货物在国家管制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的通关待遇,并采取相对简化的手续办理此类货物的通关手续。